作為一個焚燒系統,主要的指標是焚燒裝置有害物的銷毀率,影響銷毀率的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:焚燒溫度、滯留時間、程度擾動和空氣需求量。
1 焚燒溫度
焚燒溫度是指廢物中的有害組分在高溫下氧化、分解直至破壞所需達到的溫度。焚燒溫度是焚燒爐爐襯結構設計與選材的重要依據。一般來說提高焚燒溫度有利于廢物中有害物質的的分解與破壞,并可抑制黑煙的產生,但溫度過高不僅加大燃料消耗量,還增加了煙氣中氮氧化物的含量。
2 滯留時間
滯留時間是指廢物中有害組分在焚燒爐內,處于焚燒條件下發生氧化、分解、燃燒,后完成無害化物質所需的時間。停留時間的長短直接影響焚燒的完善程度,也決定爐體的容積尺寸。
影響滯留時間的因素很多,如焚燒溫度、空氣過剩系數和空氣在爐內同廢棄物的混合程度等。設計時不宜采取提高焚燒溫度的辦法來縮短停留時間,而應以技術經濟角度確定焚燒溫度。同樣,也不宜片面地延長停留時間而達到降低焚燒溫度的目的。
因此,為保證廢物及產物全部分解,煙氣在燃燒室內總停留時間大于2秒。
3 擾動程度
為使廢物及燃燒產物全部分解,必須加強空氣與廢物、空氣與煙氣的充分接觸混合,擴大接觸面積,使有害物在高溫下短時間內氧化分解。焚燒爐有*的供風系統,且有足夠的風壓以加強系統與廢物和煙氣的混合程度。
4 空氣需求量
廢物燃燒所需空氣量是由理論空氣量和過剩空氣量兩部分組成。兩者的總和決定了焚燒過程中的氧氣濃度,而過剩空氣量決定了后煙氣中的含氧量。爐膛中的氧氣濃度、廢物及煙氣同氧的混合程度影響著廢物的燃燒速度和燒凈率。空氣量供應是否足夠,將直接影響焚燒的完善程度。空氣量過大可提高燃燒速度和燒凈率,但會增大輔助燃料量、鼓風量、引風量以及尾氣處理規模,是不經濟的。反之,過量空氣量太小,則燃燒不*,甚至產生黑煙,有害物質分解不*。因此,一般空氣過剩量取理論空氣量的50~100%。